关于按期报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做好2013年学校基建、修缮、购置项目审计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审计质量及学校年终决算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单位负责的修缮工程及购置项目结算送审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送审范围:
按照《渭南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凡经学校批准的3万元以上修缮工程项目,包括基建、维修、绿化、安装、装修装饰、购置等均须经审计处审计后才能结算报销。立项申报单位或学校批准的项目负责单位为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及送审结算。
二、送审资料要求: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及结算送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修缮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学校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完善各项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
2.根据《渭南师范学院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由学校小型工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送审时需提供招投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3.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4.送审资料必须真实、规范,审批签字手续完备。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进行初审。送审时填写《渭南师范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结算送审单》。(此单在校审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5.送审资料必须完整,一旦送审,不得补充和更改。
三、修缮工程项目送审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立项报告、专项经费审批表。
2.项目实施意见(方案)。
3.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4.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5.施工合同。
6.工程签证(变更)单
7.竣工验收单。
8.结算资料。
9.相关会议记录及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送审时间及相关说明:
各单位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审计。前半年完成的项目应在暑假前送审,暑期集中安排的修缮工程项目应在10月底前送审,年内必须结算的工程项目须在11月15日前送审(原则上本年度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本年度结算送审),逾期不予受理。因故未及时送审导致工程款结算及影响学校年终决算等问题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立项的购置项目应按资产购置项目审计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基建处负责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送审按照学校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办理。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及时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及送审工作,确保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及财务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审 计 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