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审计质量及工程款顺利结算,结合《渭南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及学校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就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送审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学校专项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管理及结算送审工作。
2、根据上级及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送审时需提供招投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3、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涉及变更的工程项目,送审时必须提供变更申请及审批手续、变更签证单、工程量增减清单(含设备)、与变更相关的会议纪要、情况说明等文件。
4、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送审资料必须真实、规范、完整,审批签字手续齐全。除会议记录外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资料一旦送审,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和更改。
二、送审资料规范:
由学校基建处负责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送审时按照有关要求应提供下列文件、报表、资料:
1、项目批准立项、建设、设计、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2、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澄清函、中标函等。
3、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
4、决算资料:决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项目管理部门初审报告等。
5、变更、认价资料:包括变更审批手续、签证单、工程量增减清单、隐蔽工程资料、主材及设备认质认价资料等。
6、所有工程投标报价及预、决算的电子版。
7、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由学校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的中、小型维修工程项目送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立项报告、专项经费审批表。
2、项目实施意见(方案)。
3、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4、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5、施工合同。
6、如有变更,应提供工程签证(变更)单
7、竣工验收单。
8、结算资料。
9、相关会议记录及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送审时效期限:
各相关单位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应督促及时组织验收送审。一般小型维修工程应在完工验收后15日内送审,大型工程项目应在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送审,逾期不予受理。原则上本年度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本年度送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送审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送审时写出延期送审书面说明。因故未及时送审导致工程款结算及影响学校年终决算等问题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
工程项目送审后需要履行必要的资料审核、现场勘查、沟通核对、出具审计结果等程序和环节,审计时间视项目复杂程度和争议情况而有所差异,一般小型项目送审后15日内出具审计结果,大型基建工程视项目情况按委托合同执行,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合理安排,提前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及时送审结算。
四、送审程序: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上列第二条“送审资料规范”中的送审材料顺序,整理装订送审资料,并填写《渭南师范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结算送审单》,由送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送审时需履行材料交接验收程序,分别由送审人、材料接收人签字,各一份在本部门留存。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送审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工程项目结算送审单”由送审单位在校审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填写。
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以上要求,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及时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及送审工作,确保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及财务结算工作顺利完成。